根据2023年4月27日《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思政辅导员2 |
A21-23-021 |
姚维鑫 |
2023020429 |
男 |
1997.08 |
天津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思政辅导员4 |
A21-23-023 |
莫晓燕 |
2023021723 |
女 |
1993.11 |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6日起到2023年8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3-83641212(校人事处)、0573-83642345(校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通信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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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