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专任教师 |
吴航 |
男 |
1984年5月 |
浙江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3-83641212(校人事处)、0573-83642345(校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通信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4001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