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情况
根据《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2023年4月27日发布)相关安排,资格初审已完成,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招聘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对资格初审情况有疑义的,请于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线上确认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即日起至5月24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xxyrczp.zjxu.edu.cn)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该时间段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对于确认参加笔试而无故未参加人员将纳入我校公开招聘考试的诚信数据库,请考生慎重。
三、笔试及面试安排
我校将于6月9日、6月11日组织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6月9日
笔试地点: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详情届时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6月6日至6月8日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0日,具体届时见人事处网站或招聘系统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有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
2.岗位要求有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开具的岗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3.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或其他能证明与应聘条件相符的材料)。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6月11日,根据岗位性质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安排资格复审时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参加考试。请考生确认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报名时填写错误请于5月24日17:00前及时联系,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2.公告发布后,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安排来嘉时间,做好充分准备。正式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停止进场。
3.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栏目。
5.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如实申报自身情况、违反学校规定的已被录用毕业生,学校将上报上级单位取消录用资格。
6.咨询电话:0573-83592147,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