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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

嘉兴学院公开选拔医学院院长公告

来源 :      时间 : 2022-07-15   浏览量:

嘉兴,地处东南沿海、长三角中心腹地,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区位优势独特,产业发达、经济繁荣,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江南文化发源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地、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

嘉兴学院是一所办学已有百余年历史的省属高校,现任校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59个本科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拥有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在内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学校建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学校现有教职工166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60%;有全职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9人;有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界人才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1人,教师荣获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嘉兴学院医学院是浙北地区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拥有包括直属附属医院——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在内的8家附属医院;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等四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护理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点;临床医学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医学实验中心为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浙江省“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理学为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学科;科学研究方面形成了以肿瘤学、神经生物医学、预防医学及生殖医学等为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

为加快推进学校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特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医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医学相关学科背景和研究经历,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参加选拔人员如为现任副处级岗位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19679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在年龄学历学位上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电子邮件收稿时间),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请标注报名医学院院长),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科研、工作经历、论文和论著目录、目前研究方向及工作创新点介绍、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

2.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博士)、职称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报名人员能力的相关复印材料(负责项目、获得奖项、研究成果、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等);

3.3-5篇代表论文或论著;

4.提供2-3名可咨询的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低于选拔人数的3倍时将取消该岗位的选拔计划。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六)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集体研究认为该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和任职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疑义的,公布选拔结果,学校发文正式任命。按规定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三、岗位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选拔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三)对选拔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邮编:314001)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2203

E-mail:zzb@zj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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