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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 资格初审及考试安排公告

来源 :      时间 : 2022-11-03   浏览量:


一、资格初审情况

根据窗体顶端

根据《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二批)》(2022年10月20日发布)相关安排,资格初审已完成,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招聘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其中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行政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根据公告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资格初审情况有疑义的,请于公告发布起至11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线上确认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该公告发布起115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xxyrczp.zjxu.edu.cn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该时间段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对于确认参加笔试而无故未参加人员将纳入我校公开招聘考试的诚信数据库,请考生慎重。

三、笔试及面试安排

我校1118日、1120日组织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118

笔试地点:嘉兴市富悦大酒店(嘉兴市南湖区中环西路28号)

详情届时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1151117日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1119日,具体届时见人事处网站或招聘系统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有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

3.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

4.岗位要求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安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不宜聘用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120日,具体安排资格复审时通知。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考试工作,现将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1.考生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建议考生考前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聚集,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

2.嘉兴市外来嘉返嘉考生须提前48小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嘉兴公安自主申报”进行报备,路径如下:主动报备—本人社区报备。

1)省外来嘉返嘉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嘉后2小时内完成“落地检”,并严格执行“3天3检”(抵嘉后72小时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前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大于12小时),3天3检完成后方能参加考试。未按要求进行“落地检”和“3天3检”的,健康码将被赋“黄码”。

2)省内其他地区来嘉返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须即日起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个人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4.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请特别注意。

1)对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需要管控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以当日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为准)、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处在各类健康管理期未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

2)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前完成浙江健康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前7天内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考点时出示就医凭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4)出现其他不适宜在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状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5.考试当天,考生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个人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7.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市疫情防控规定,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请考生确认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报名时填写错误请于11月4日17:00前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公告发布后,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安排来嘉返嘉时间,做好充分准备。

3.请广大考生事先了解交通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检查、体温检测等留下足够的时间,并自觉服从考点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正式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停止进场

4.考生在候考期间保持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按考点要求有序入场和离场

5.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6.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栏目。

7.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全过程,对于不如实申报自身情况、违反学校规定的已被录用毕业生,学校将上报上级单位取消录用资格。

8.咨询电话:0573-83592147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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